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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举报联系方式的通知

时间:2023-04-28 10:49 来源:宣传部浏览:

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规定,即:

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若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,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:

就业指导中心举报电话:0856-8656697

举报邮箱:1301628325@qq.com


(供稿:就业指导中心      编辑:徐南芳      一审:丁云秀     二审:徐南芳      三审:何乾东)